“被”字句满天飞时,连个人信用都要小心不要为“被”字所绑架,稍不注意,可能还得赔上个人财产乃至身后名节。与信用息息相关的信用卡,如今就让我们处于了这样的“被”字句焦虑中。近日,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以下简称《解释》),称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。据了解,“恶意透支”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,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(12月15日新华社)
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。更何况陌生人社会,早已脱离了熟人社会的道德牵制,一张信用卡附上一纸契约,方能通过契约纽带将信任关系瞬即转化为经济借贷关系。啥时候还钱,啥时候还利,白纸黑字,一清二楚。
当然,也会有人说,如今信用缺失的人太多,要不怎么会有“欠债的比讨债的还横”的说法。白纸黑字的欠债契约,尚且久借不还,老赖横生,更别说空口白条的。倘若搞得赖账成风,债主过得连欠债的都不如,岂非罪莫大焉?从这个角度来说,欠人钱财却恶意逃避,的确只有通过法治渠道来解决,道德不彰之处,法治自然会来接位。此次两高发布《解释》称信用卡“恶意透支”将被究刑责,说的就是这个理。
不过,在信用卡满天飞,各大银行围追堵截都要给你办上几张信用卡的时代,估计谁也拿不准究竟自己哪张卡“睡眠”了,哪张又欠了人家几大百。搞不好误以为自己早就钱款两清,结果还欠了别人几百的年费,最后一纸通知就说你“恶意透支”,岂不只有无语泪千行。或也正是为了解除众人的忧虑,两高特意将“恶意透支”与“善意透支”进行区分:将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”作为善恶的界限,还具体定义了“非法”之表现,再加上银行两次催收且3月未还这样的时限,总该能界定谁善谁恶了吧?
司法可谓用心良苦,怎奈银行却总爱无事生非。就在前几天,河南工业大学还曝出消息,数千名学生甚至是些已毕业学生,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大量信用卡,一夜之间“被办卡”了,而且还注销不了。据说这只是学校申请贷款与银行发卡任务之间的“牵手”而已。而这样的例子却又显非孤例,去年,号称要“占领天涯”的西安电子科大也同样身陷“卡门”,该校万名学生的信息被盗用,并“被办卡”。
倘若把视野延至校外,就会发现,身份信息被盗用,被人恶意办卡透支的现象层出不穷。央行最新信息显示,今年信用卡诈骗风险日益突出,使用他人身份证骗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,虚构、伪造企业名称或注册空壳企业团办信用卡的诈骗日益高发,窃取、收买、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犯罪渐趋增多。甚至办卡、养卡已出现产业化、公开化趋势。
总之一句话,除了个别不拿自己的信用当回事,恶意欠钱不还的人,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办信用卡恶意透支的,也不在少数,甚至还出现集团化作案。不知在面对这些诈骗者的办卡要求时,银行是否依然带着不加甄别的笑容,向他们微笑奉上本附着我们信用的信用卡,甚至还私下与某些利益集团媾和,把我们的个人信用祭出,以获取那些办理信用卡的丰厚提成呢?
多少年来,我们欠债还钱的义务一直在被强调。只是,转换到如今个人信息被肆意窃取的语境,当我们还钱的义务被一再强调的同时,银行甄别信息真假的义务又在哪里?谁又来保障我们的个人信用不被恶意透支的权利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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